鲤城借贷合同纠纷处理、管辖法院确定及合同无效情形解析

一、普通借贷合同争议的处理方式

  1. 协商解决
    指合同纠纷的当事人,在自主且相互体谅的原则下,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合同约定,通过阐述事实、摆明道理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自行处理合同纠纷的一种途径。这是最有益于维持双方关系的解决办法,有助于防止双方产生更深层次、难以挽回的矛盾。
  2. 调解处理
    指双方当事人自愿在第三方(即调解人)的主持下,在查明事实、分清责任的前提下,由第三方对纠纷双方进行解释疏导,促使他们相互体谅、让步,达成和解协议,进而解决纠纷的活动。
  3. 仲裁解决
    即由第三方依据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条款或自愿达成的仲裁协议,按照法律规定对合同争议事项进行居中裁决,以解决合同纠纷的一种方式。仲裁是当代世界各国普遍设立的争议解决法律机制。不过,其成本相对较高。
  4. 诉讼解决
    也就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该方式通常耗时较长,但费用相对较低。

二、借款合同纠纷管辖法院的确定规则

需注意的是,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一般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若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履行地点、交货地点未作约定或约定不明确,或虽有约定但未实际交付货物,且双方住所地均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以及涉及口头购销合同纠纷的案件,均不依据履行地来确定案件管辖法院。

三、民间借贷合同被认定为无效的情形

以下情形下,法院会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1. 订立民间借贷合同的当事人不具备相应民事行为能力;
  2.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订立民间借款合同;
  3. 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4. 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鲤城区(古属泉州府晋江县)是福建省泉州市下辖的一个区。鲤城区是泉州市中心城区之一,因古城形似鲤鱼得名,历史上习惯称“泉州”,位于晋江下游的泉州平原,东、北邻丰泽区,西、北毗南安市,西、南与晋江市交界。1300多年来,鲤城区一直是历代州、郡、府、署、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交通、信息中心和政府所在地,城区并逐步发展为“梯航万国、商船辐辏”的港口城市。鲤城区旅游文化资源得天独厚,是福建、泉州的文化中心,是国务院首批公布的全国24个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古代海上丝绸之路的起点,宗教人文艺术瑰宝荟萃,素有“海滨邹鲁”、“此地古称佛国,满街都是圣人”的美誉。区内佛教、道教、伊斯兰教、基督教、天主教、印度教、摩尼教等珍贵文化史迹林立,拥有开元寺、清净寺、天后宫、府文庙、崇福寺、承天寺、李贽故居、朱熹遗迹等一大批国家、省、市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南音、梨园戏、高甲戏、提线木偶戏、拍胸舞等珍贵的古老文化艺术源远流长。鲤城区又是全国著名侨乡和台湾同胞的主要祖籍地之一,全区现有旅居海外华侨、华人及港澳台同胞约30.8万人。鲤城区辖8个街道办事处及1个省级开发区,分别是:江南街道、浮桥街道、金龙街道、常泰街道、开元街道、鲤中街道、海滨街道、临江街道、江南高新电子园区。